回到首页 中文|English 地图 复雅留学 分公司> 您好!欢迎咨询复雅移民留学官方网站!
免长途电话热线

400-611-2191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美国 >政策

美国移民政策的变迁
时间:2015-10-27 11:10:31 来源:荣耀移民 编辑:网站管理员 浏览次数:1287
分享到:0

13.jpg

在美国,移民是指合法的永久居民,也就是常说的绿卡持有人。他们可以就业并且最终申请入籍。进入美国的身份有三种,持移民签证也就是绿卡,或者持临时签证又叫非移民签证,或者非法入境。临时签证种类包括旅游、外交、临时工作或求学等。

美国当今的移民政策虽然是经历史变迁而来,但仍能够抓住很清晰的脉络。从下面的一串日期可以看出,自美国建国以来,移民政策就是其立法的一项重要主题。

Ø 1776年通过独立宣言。

Ø 1790年国会首次建立了使在美国之外出生的人成为美国公民的流程。

Ø 1875年通过了第一个联邦法案从质的角度控制移民,指明禁止接纳罪犯与娼妓。

Ø 1876年最高法院宣布管理移民事务是联邦政府的专有权力。

Ø 1891年随着移民数量的增加,国会设立了移民服务部。

Ø 1921年随着一战后的移民数量恢复到战前水平,国会实施了新的政策,从数量上控制不同国家的配额。1924年修订了配额法。从配额法开始家庭团聚就受到了优待,或者不受配额限制,或者在配额之中给予优先。

Ø 1965年的移民与国籍修订案废除了国别配额体系,建立了序列优先系统。对总移民规模和不同的地区仍设有一个限额。直系家属仍不受此限额限制。这一修订案的很大部分目前仍在实行之中。后续的一些变化只是一些细节修订。

Ø 1976年类别优先系统扩展到了西方申请人。

Ø 1978年东西方移民合并为一个全年移民限额29万人。

Ø 1990移民法增加了一个类别——差异化,并把移民限额提高到了目前的一年67.5万。这是一个灵活限额,灵活之处在于上一年度的家庭类与就业类限额没用完,可以在本年度使用。

Ø 2002年的国土安全法强化了一些边境检查与强化措施。

让我们看一下与国人有关的移民美国的主要类别和各自的限额:

定义

限额

备注

直系亲属

无限

家庭类

第一优先

公民的未婚成年子女

23,400

第二优先

永居的配偶与依附子女以及未婚子女

114,200

第三优先

公民的已婚子女

23,400

第四优先

公民的成年兄弟姐妹

65,000

小计

226,000

就业类

第一优先

优先工人

58,465

第二优先

专业会员

58,465

第三优先

短缺工人

58,464

第四优先

特殊移民

14,514

第五优先

创造就业的投资人

14,514

EB-5

小计

204,422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移民美国有一大好处,不管你有多少儿女他们都可以随同你夫妻移民美国,并且你们夫妻的亲属可以在你取得绿卡之后轻松取得他们的绿卡。这包括你们夫妻各自的兄弟姐妹和父母。

上述就业类第五优先就是我们日常所说的投资移民美国EB-5签证。而该类别的具体执行政策,在2009年发生了两个重大的变化。

一、2009 年6 月17 日移民局备忘录——移民局I-829 关于就业的要求在审批上遵循以下原则:“has created or can be expected to create within a reasonable time ten full-time jobs for qualifying employees”。注意,10 个总共就业机会并非在I-829 提交前必须到位,而是说,只要按照商业规划操作,在合理时间之内创造出这些就业就可以了。十个就业名额的掌握实际上有相当大的解释空间。

二、2009 年12 月14 日——美国EB-5 项目目前允许第三方提供投资的担保。只要投资本身仍然有一定风险,EB-5 项目的风险要求就能够得到满足。在当天移民局和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会议上,有律师专门提到了第三方担保是否允许这个问题,为此征求移民局的意见。移民局对这个问题的正式回答原文如下:"There is currently nothing in the statute or regulations to preclude the guarantee from the third party as long as the alien investor's capital is still "at risk", and the arrangement does not constitute a redemption agreement or a guaranteed buy-back arrangement for the alien investor's investment in the commercial enterprise."。此答复的中文翻译如下:“只要投资人的资金仍旧有一定风险,目前在美国法律和相关政策中并没有排除来自第三方的投资担保。这种担保安排并不构成国外投资人在商业企业中投资的还款协议或者回购保证。”

美国的移民政策最近发生的变化是美国国土安全局和移民局于8月2日出台的旨在促进就业发展的新措施,要点如下:

1、外国创业者在美国创业开设公司,可以为自己申请H-1B工作签证。

2、移民创业者可以按“国家利益豁免”。

3、外国人在美国创业开公司,可以通过自己的公司为自己申请第二优先的绿卡申请。

4、移民局正在加强和改进对EB-5投资移民的处理。这包括对某些EB-5投资移民申请开展加急服务,实施申请人和移民局间的直接沟通,审批专家小组决定申请中某些悬而未决的事项前,可以直接提供申请人面试的机会。

5、开放跨国公司主管和经理的I-140移民申请的加急处理程序。

 

 



  • 中国
    全国咨询热线:400-611-2191 E-mail:sherryuse15@163.com 邮编:330038 地址:浦西上海市徐汇区淮海西路55号申通信息广场338室 浦东上海市秀浦路3188弄F11号
  • 美国
    电话:6264728202 地址:1370 VALL VISTA Dr, suite 200 Dlamond Bar ca 91765
  • 法律声明
    Copyright © 2005-2016 chinafuy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雅远见教育集团

扫一扫,发现移民新惊喜